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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来源:      作者:

各旗区林业局、康巴什新区园林局,市造林总场:

     为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防止疫病传播,确保过境候鸟的安全,按照自治区林业厅统一安排部署,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决定自311日至42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保护候鸟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履职

候鸟等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的本源基础,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保护状况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影响广泛。我市鸟类资源丰富,根据以往规律,春季候鸟北迁时节是猎捕贩卖鸟类、拣拾鸟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时段,也是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要疫病的高发时期。各地应吸取去年有关地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各地要强化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主动深入了解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分析研究,集中整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行动开始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邀请有关部门与新闻媒体共同参加。行动期间市林业局将对各旗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

三、制定方案,明确重点

各地要摸清当地候鸟迁徙、栖息的规律和特点及往年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的规律,在细致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明确打击和保护的重点。在重点区域增派工作人员加强巡护。充分利用国际、国家重点湿地及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保护。从猎捕、收购、运输、贩卖各个环节入手,加大打击力度。

本次行动由各地林业部门牵头负责,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场所,从动物来源、运输、繁殖、出售等各环节全程监控,坚决杜绝以驯养繁殖经营为名,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重点监管过境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加强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防疫、海关等部门执法信息沟通和交流,在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重点区域和环节,如餐馆饭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边境口岸和其他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合执法力量,扩大行动的战果和影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通过传单、展板、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各种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宣传行动中查处的案件和取得的战果,震慑不法分子;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物在自然生态中的作用,让老百姓关爱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传播禽流感等疫病的知识,改变人们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习俗;宣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典范,鼓励带动更多的志愿者。在自然保护区、河流、湿地、湖泊等重点部位和交通要道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完善举报制度。扩展保护工作的视野、深度和广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五、表彰奖励,弘扬先进

对行动中打击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疫病控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2013年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2013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