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林电传〔2012〕15号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关于报送2013年
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旗区林业局、市造林总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农〔2011〕1521号),现就2013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积极组织林沙产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申报贴息额贷款项目,并做好贷款项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林业、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林业文号),并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
2.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的附有资质单位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附项目建议书。
3.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定文件复印件,已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信用等级的提供信用等级证明。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经营形式从事林产品加工项目贷款还需提供公司基地建设证明文件。
三、2013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务于10月20日前报市林业局产业科,一式4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 系 人: 于海涛
联系电话:8580141
邮箱地址:ordoslyj_cyk@163.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2013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2012年9月17日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