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林发〔2012〕181号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工作站转发关于进一步
推动国有林场加入亚太区域林业相关机构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旗区林业局、市造林总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工作站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林场加入亚太区域林业相关机构信息平台的通知》(内林场发〔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附表完成加入任务,并于2012年4月20前报国家林业局亚太森林组织宣传处,同时将加入的国有林场反馈市林业局产业科。
附件: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加入亚太区域相关机构信息平台任务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