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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方案上报自治区
发布时间:2011-05-22     来源: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作者:金荣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我局对全市26个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入户摸底调查,并出台《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由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建委三家部门联合签发,于近日上报自治区。 
  按照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被列入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投资规模分为三大块:即中央补助1万元/50平米/户;省级配套1万元/50平米/户;不足部分由市、旗两级地方政府配套和林场职工自筹。 
  我市共有2545户符合国家危旧房改造工程政策标准,改造方式分为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户型包括平房和楼房两个标准,平房建设标准为80平方米/户,楼房建设标准为50-130平方米/户。此项工程的规划实施将使国有林场危房面积超过50%、生活困难、低收入的居民点彻底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