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随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陆续开展实施,我市农牧民来自林业的直接收入也在逐年增高,直接收入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的粮现补助资金和巩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以及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性支出。“十一五”期间林业直补农牧民资金总数为16亿元,仅2010年这几项费用的总和就达到了4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800元,同比“十五”末增加了近400元,其中退耕还林农户户均受益达2400元以上,退耕户人均增收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