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11年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原政策未到期粮现补助资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我市共计到位各项补助资金23746万元。
一、退耕还林原政策未到期粮现补助资金3488万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3052万元,现金补助资金436万元,补助面积为21.8万亩,补助标准160元/亩。
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0752万元,其中2011年补助资金10251.3万元,以前年度欠拨和2011年预拨资金500.7万元,补助面积为113.9万亩,补助标准90元/亩。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9506万元,补助面积为135.8万亩,补助标准7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