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于近日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科技推广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的补助资金。
二、科技推广资金项目:包括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和其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三、科技推广资金支持对象: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和组织。
四、科技推广资金使用范围: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