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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检疫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1-06-29     来源:鄂尔多斯市森防站      作者:贾莉
 

森林植物检疫证办理指南

一、业务名称

核发植物检疫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三、办理该业务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2、省际间调运提交调入地森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3、报检货物属二次或多次转运且在30天内,提交原持有的《植物检疫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电话号码

5、购货发票或合同

四、办理该业务的前置条件

1、报检单与调运的应检物相符

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表层、外包装、填充物堆放场所、运载工具和铺垫材料等无检疫对象或其它危险性病虫

3、无有效期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入地有检疫要求需现场检疫的报检单位或个人,在调运前15天内申请报检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196

2、收费标准:林木种子、木材调运、竹类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收取检疫费是货值的0.2%;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调运检疫收取检疫费是货值的0.8%;药材调运检疫收取检疫费是货值的0.5%,果品调运检疫收取检疫费是货值的0.1%;盆景调运检疫收取检疫费是货值的1%

六、办理流程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