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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六烧六不烧”原则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鄂尔多斯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作者:鄂尔多斯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1、三级风以下烧,三级风以上不烧;

2、通知友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的烧,没有通知友邻单位不烧;

3、有县级森林防火部门批准的烧,没有县级森林防火部门批准的不烧;

4、有领导在场负责的烧,没有领导在场负责的不烧;

5、已组织好扑火队的烧,没有组织扑火队的不烧;

6、打好防火隔离带的烧,没有打好隔离带的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