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直属单位 > 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领导讲话
 
贾治邦同志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结束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6-10     来源:国家林业网      作者:

  贾治邦同志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结束时的讲话

  贾治邦

  (2010年10月11日)

  在全体会议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中央领导同志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专门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全面深化林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会前对筹备工作多次研究指导。昨天上午,回良玉副总理又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林改的重大意义,对继续加大林改推进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了新的部署。昨天下午,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广泛交流了林改工作经验。刚才,16个县进行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的林改工作情况和先进经验。

  总的看,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预期成效。一是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调动农民造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增加和农民收入增长,而且对推动全国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林改的任务和要求。会议明确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如期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又要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壮大林业主导产业、不断增强农民兴林致富的能力、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使更多的农户走上致富之路,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注入持久动力。三是进一步交流了深化林改的做法和经验。会议上交流的林改百县经验,内容丰富,各具特色,鲜活生动,凝结着基层的创造、实践的探索和群众的智慧,对全面深化林改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在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指导我国林业改革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主题突出,内涵丰富,论述深刻,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改工作的重要遵循。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尽快向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各级林业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林改出主意、献良策。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要着力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第一,切实明晰产权,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仍然是当前改革的中心工作,全国还有20.05%的集体林地没有承包到户。各地要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继续加强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改革任务的地方,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对勘界发证质量不过关的要认真核实整改,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要切实补齐规范。正在开展明晰产权改革的地方,要扎实做好承包到户工作,确保改革质量。对存在面积过大、期限过长、租金过低等“三过”问题的集体林地,要分类指导,妥善处理,避免留下隐患。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林权保护管理。

  第二,全面加强服务,切实为农民发展林业解决实际困难。林地承包到户后,不能“一包了之”,要着力强化综合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好在发展林业中遇到的资金筹措难、技术服务难、市场对接难等实际困难,为农民经营林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加强政策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使农民获得更方便、更直接、更优质的行政服务。加强市场服务和信息服务,为农民进入市场、销售产品提供畅通的渠道。加快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帮助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了、也办不好”的事。大力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和森林资源评估等中介机构,为农民发展林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

  第三,培育主导产业,真正让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是改革的动力和目的。林地承包到户后,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立和培育主导产业。特别要大力扶持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民精心经营森林,立体开发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参”、“林药”、“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业和“林蛙”、“林鸡”、“林兔”、“林猪”等林下养殖业,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增收致富。积极引导农民开发森林的旅游、保健、休憩等功能,促进森林旅游业大发展。同时,注重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让农民从林业产业中获得更多的实惠、更大的利益。

  第四,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强林惠林的政策体系。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强林惠林政策体系,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一要落实好育林基金减收后,将基层林业单位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政策,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范围,扶持农村林业合作组织建设。二要切实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三要兑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好林木良种、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补贴政策,对农民营造商品林、抚育经营森林给予补贴。四要落实好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简化评估程序和放贷手续,增加贷款贴息规模,扩大贴息范围。逐步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保险保费补贴率。五要深入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简化采伐管理环节,推行采伐管理公示制。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这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如期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