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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副局长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08-06     来源:      作者:

      总结经验 学习典型 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张建龙

    这次会议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总结经验,参观学习典型,研究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昨天,与会代表参观了宁夏四个典型现场,很受启发、很受教育。刚才,有8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深化林改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大家相互借鉴、认真学习。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五年。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目前,确权面积达到27.02亿亩,占集体林地的99%,发放林权证1亿本,发证面积26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6%。据对全国3500户农户检测调查显示,林改确权到户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过去造林,造多造少是政府的事,与农民利益联系不紧密。现在是在老百姓自己的林地上造林,栽多栽少成了老百姓自己的事情,由“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几年每年9000万亩的造林任务,其中6000万亩的人工造林70%以上是以农民为主的非公有制造林。农民成为造林绿化的主力军。森林抚育、护林防火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森林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在管住火源方面,农民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2012年林业产业的总产值近4万亿元,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涉及林农群众利益的产业发展很快。去年林果业的产值近9000亿元,林下经济3600多亿元,森林旅游业3500多亿元,还有种苗花卉等产业发展也很快。这些直接涉及林农群众的产业产值已经占到了林业总产值的一半,这与开展集体林改,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是分不开的。

    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就业和增收致富。过去农民就业主要是种粮食和外出打工,现在林地成为了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平台。林地面积远远大于耕地,为农民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根据几所大学对3500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和长期监测,从事林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超过9%;林业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18%以上,特别是许多重点林区县,林业收入已占到农民收入的70%以上,甚至更高。国家规划的十一个贫困片区大多属于森林覆盖率较高的地区,这些地方主要还是靠林业的发展来实现“双百”目标,进而解决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

    四是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管理体制转变。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化,服务对象的不断增加,林业部门的职能从过去的监管为主转变为监管与服务并重。服务的内容既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也包括科技服务、人才服务,还包括林权管理方面全过程服务。林业部门在转换职能的同时,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把为广大农民和各种社会主体搞好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自身价值于为民服务、关注民生之中,从过去“农民围着政府转”开始转变为“政府围着农民转”。

    五是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每一起林权纠纷都是一个隐性炸弹,有着非常复杂的矛盾,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会对干群关系造成严重损害。对此大家都有深刻体会。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林改的过程中,把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调处林权纠纷作为一项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各地共处理林权纠纷90多万起。这些纠纷的有效解决,赢得了广大林农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初步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双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最核心的有两条:一是必须坚持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民和土地,为解放农村生产力、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新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林改”的态势,为扎实、稳妥推进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必须坚持发挥农民的创造性,汲取基层经验。各地在改革实践中,坚持农民是改革的主体,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发挥基层的创新作用,组织农民自主决定改革方案、自主勘界确权、自主调处纠纷、自主经营处置林地林木,满足农民的发展需求,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坚定信心,坚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放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重要组成,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变革。改革是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成效是不断显现、不断增强的过程,认识也是不断加深、不断升华的过程。当前,要克服三种情绪:一是自满情绪;,二是松劲情绪;三是畏难情绪。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只是迈出了集体林改的第一步,要全面实现林改目标,必须继续推进深化改革。

    首先,深化林改意义十分重大。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党的十八大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的战略高度,首次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但是由于我国生态安全基础不牢,生态产品产能不足、生态文化意识淡薄,生态建设成果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的生态差距。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加快发展林业,建设生态文明,迫切要求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把亿万林农群众和各种社会主体增收致富的强烈愿望与国家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运用行政手段与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为经济社会扩增生态容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清洁的水、更清新的空气和更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有利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国内需求,实现绿色增长,促进经济转型。

    第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改革是新一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后,习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指出:“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放生产力,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前不久,汪洋副总理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有关国有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的汇报,充分表明了中央对林业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省区市也把深化林业改革发展作为推进地方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把深化林改做为新一届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部署,这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了非常好的氛围。

    第三,深化林改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地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广大农民通过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尝到了甜头,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生产力,为他们增收致富继续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改革还面临着一些问题,还没有形成农民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涉林涉农的优惠政策还不到位,农民经营林地的路子还不广,林农普遍存在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困难,直接影响农民造林育林积极性。这些都需要下大力气深化改革,攻坚克难。

  107个林改典型县都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和模范,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许多县(区、市)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不断创造新经验,走在全国的前列。

    三、狠抓落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阶段基本结束后,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改革,真正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楚、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经营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改革是动力、稳定是根本、规范是保障、服务是职责、发展是目的”和“建立四项制度一个体系”的总体思路,着力做好深化改革工作。

    第一,紧紧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制度建设。我们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到突出位置,抓好制度建设。一是规范林地流转制度。要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林地流转规范管理,强化流转用途管制、工商资本准入监管。二是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和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三是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林权交易平台制度。要建立“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窗口、县有服务场所”三级联动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网络和互联互通的流转信息采集系统和共享平台,为林农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五是采伐管理制度。要改革采伐管理服务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六是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国家林业局已经与国家档案局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文件,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管理好林改档案。

    第二,紧紧围绕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争取强林惠农政策。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平均每年需要完成造林9000万亩。现在造林立地条件越来越困难,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是要进一步争取造林、抚育、种苗、林机等各项国家补贴政策,并重点向农民倾斜,争取最大限度地普惠农民,把补贴资金很好地落到实处。二是要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要积极争取提高标准。没有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省份要抓紧建立。三是争取林下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已经开始试点,广西等8个省出台了政策,对林下经济进行扶持,今后要进一步争取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没有出台政策的省区市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的扶持。四是要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将林区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使山区、林区群众切实享受公共财政均等化政策。

    第三,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高各项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要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为农民服务的主要载体,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和各类林业专业协会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逐步扩大林业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要创新适应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与示范社创建,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创建合作联社,提高带动农民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二是要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培育示范农户,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强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合作组织带头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培训。三是要加强金融服务。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完善林业金融支撑服务制度。支持林农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贷款,引导金融资本向林业集聚。推进森林保险全覆盖,完善森林保险承保理赔等相关政策。建立财政、金融、保险、林业、监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四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简化涉林行政审批手续和环节,确保林农群众办事更加快捷方便。五是要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第四,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要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围绕出政策、做规划、抓示范、树典型、搞服务,不断推进林业管理方式创新。要把抓典型示范与抓项目争取有机结合起来,把实施好现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使广大林农群众更广泛地参与林业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林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流转监管、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指导、林下经济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森林资源评估等管理职能。要不断加强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常设机构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能办好事,为整体推进、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稳定和强化基层林权流转监管服务机构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林业管理服务体系。

      同志们,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发挥聪明才智和实干精神,把这项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生态与民生工程不断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加快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