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直属单位 > 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信息资讯
 
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林权管理座谈会在鄂尔多斯召开
发布时间:2012-06-07     来源:市林改办      作者:高羽翼

   2012年6月4日-5日,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林权管理座谈会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召开。内蒙古林业厅高锡林厅长、呼群副厅长、乔云副巡视员及林业厅林改处、资源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中心负责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王建国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同时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各盟市的林业局局长、资源林政科长、林改办主任。

  会上,各盟市的林业局局长汇报了各自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包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完成情况、国土部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发证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及对于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参观了鄂尔多斯市生态建设成果和数字林业建设。

  会上,呼群副厅长指出: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截止5月底,全区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3.23 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3.27亿亩的98.78%;完成登记发证面积2.55亿亩,占确权面积的79.07%,发放林权证167万本。相关配套改革也在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中,已成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39个,开展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林权交易、法律咨询、科技指导和市场信息等多项服务,为林农提供了方便。同时在林改工作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也相应的存在个别地区尚未完成确权任务、部分地区登记发证进度缓慢、档案建设不够规范、配套改革相对滞后,林改机构队伍严重不足等问题。

  呼群副厅长提出2012年是林改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启动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全面完成集体林明晰产权和发证任务,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

  一、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任务,组织得力工作队伍,积极争取财政经费,配备必需的设备,确保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期完成。

  二、切实保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林权矛盾纠纷,加强林改档案建设,完善林权信息系统软件。

  三、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的地区,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好改革不到位、政策执行有偏差、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保证林改质量。

  四、深化配套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着力构建促进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为集体林改和登记发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促进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林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次会议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收官之年的重要会议,为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推进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起到了关键积极的作用,为全面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