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确认鄂尔多斯市林业种苗站为“由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执法机构”。标志着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在林业事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