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情况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建设和分类经营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经营和林木采伐更新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发展计划;承担国有林场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审核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林业生产活动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管理和指导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承担国有林场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及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针对林业生态建设中关键技术问题,在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保护、森林经营、树木生理、生态、林木育种、果树、花卉和经济林开发及林业经济等学科,开展应用研究、开发性研究、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开展森林碳汇监测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工作;开展林业规划设计、环境绿化工程设计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市级林业科技攻关及其它研究项目,为林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和信息;开展林业科学技术培训、推广、交流。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公开01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6.23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7万元,占15.44 %;农林水支出60.93万元,占79.93%;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4.63%。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2表)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占11.7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万元,占3.70%;农林水支出60.93万元,占79.93%;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4.63%。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类级功能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3万元,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95万元,增长了2.63%,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进档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8.95万元,占11.74 %,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万元,占3.70%,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了0.08万元,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进档调资。
4、农林水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农林水支60.93万元,占79.93%,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7万元,增加2.9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进档调资。
5、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53万元,占4.63%。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09万元,占2.6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进档调资。
(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3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3万元,基中工资福利支出6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地方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特殊岗位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公开04表)
2017年部门收入总预算76.23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05表)
2017年部门收入总预算7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3万元。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06表)
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占11.7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万元,占3.70%;农林水支出60.93万元,占79.93%;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4.63%。
三、关于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开08表)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是1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无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