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书》核准或备案申请书;(2)《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建议书核准、备案申请表》;(3)《建议书》包括《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建议书》、《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4)出具《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机构的资质证明;(5)资产评估当事各方的相关承诺函;(6)申请方的机构证明材料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7)与所评估项目有关的林权证和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8)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9)需要立项的项目提交价格评估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