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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鄂尔多斯市林业局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办公地址为康巴什新区林业大厦714;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477-8580114;通讯地址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康巴什新区林业大厦714),邮政编码为017010。 
    (
)申请形式。向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鄂尔多斯市林业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网站上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确认提交成功即可。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
对不属于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投诉。投诉电话:0477-8580114;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林业大厦,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04778588738,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鄂尔多斯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