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公开须知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实施办法
年度报告
实施办法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为认真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促进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开创政府工作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根据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深入推进旗区、苏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形成符合各地区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界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建立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录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的制度。建立政府机关文件目录的备案制度。 
  2.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各级政府及其机关重点做好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区域重大规划、重大审批事项、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策或事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规划和具体情况、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房屋动拆迁、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公务员录用和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3.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全面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好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全面公开,包括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必需要件。 
  4.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通过总结工作经验和开展试点,逐步形成文件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的工作制度,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5.探索研究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条例》的要求,探索采用向社会公示、开听证会、专家咨询等形式,就拟作出的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先行推动各部门将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 
  1.推广使用统一的申请处理格式文本,规范和优化申请处理的各环节。推动政府机关编制申请处理的工作手册,制订申请处理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对可当场答复的申请要当场答复。 
  ⒉完善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公开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要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 
  3.加强调研,做好信息查阅收费制度与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制度的衔接,规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工作。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向各级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的工作。逐步推广档案馆代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模式,开展集中受理。进一步加强市和旗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做好政府信息接收、整合及联网共享工作,为各政府机关开展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提供交流平台。 
  2.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公开量集中的政府信息加强梳理和归类整合,建立相关事项的服务专栏。有涉外业务的部门,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双语服务。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各单位上网信息的整合,完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开发建设全市政府信息搜索引擎。 
  3.加强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各政府机关就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规划并启动建设政府综合咨询热线,与已建的劳动社保、建设等领域的专业热线实现互联,为公众提供“一线式”咨询服务。 
  4.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5.推动旗区政府开拓便民的信息公开形式。各旗区设立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集中受理点,理顺查阅点和受理点与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综合查阅、咨询和申请受理工作。利用市民信箱、农村信息服务站、便民小册子等,将信息公开延伸到苏木乡镇、社区、居委会、街道一门式办事场所,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 
  1.完善和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和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咨询研究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协调,适时编制相关具体解释口径。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各级各部门“一个机构承担、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的体系。 
  2.加强监督评议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制订监督评议管理办法,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明确评议标准和程序,年底开展全面检查评比。 
  3.做好统计分析和年报编制工作。按照《规定》,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上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各政府机关年度报告。开发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汇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月度统计和分析工作。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释义,继续加强对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5.加强工作交流。通过组织考察、举办论坛、建立内部信息工作平台等方式,加强市内外工作交流。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各政府机关要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同时明确专门人员做好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报送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和报送相关政府信息的工作;进一步理顺组织推进机制,形成总体牵头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总体负责,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信息技术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和公开信息上网,窗口部门做好咨询服务和受理接待,人事和监察部门做好监督考核,保密部门做好内容审核,业务部门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和相关申请处理工作。 
  (二)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各政府机关要建立严格的内部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加强与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络,取得咨询帮助。 
  (三)加强统筹规划,处理好不同层面信息公开的关系 
  做好政府机关之间、市级政府机关与旗区政府机关之间、政府机关与相关授权或委托单位之间在信息公开权限和范围上的衔接。市级政府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考核机制 
  各政府机关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监察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年内检查三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各部门内部力量的作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