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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1-11-30     来源:市天保中心      作者:

2011年在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紧紧围绕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总体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全面开展了天保工程、公益林补偿各项任务,使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天保工程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益林建设 

1.人工造林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人工造林任务5万亩,其中乔木造林2万亩、灌木造林3万亩,工程涉及3个旗和市造林总场。由于今年任务下达较晚,工程任务没有完成。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编制作业设计,工程任务于明年春季开始实施。 

2.封山(沙)育林项目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封山(沙)育林任务10.5万亩,工程涉及5个旗和市造林总场。由于今年任务下达较晚,工程任务没有完成。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编制作业设计,预计12月上旬进行评审。 

3.飞播造林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飞播造林任务25万亩,实际完成45万亩,其中杭锦旗20万亩、鄂托克旗15万亩、鄂托克前旗10万亩。今年飞播造林共涉及3个旗、7个镇(苏木)、39块播区,播区作业面积48.23万亩,其中宜播面积45万亩,飞播植物种为杨柴、大白柠条、花棒、籽蒿和沙打旺,亩播量为0.7—0.8斤,使用各类种子344486.1斤,其中杨柴83514.8斤、花棒70740.9斤、柠条59260.1斤、籽蒿95120.2斤、沙打旺35850.1斤,设置沙障14.43万亩。从5月17日调机,5月18日进场作业,7月19日结束,历时63天,共计飞行259架次,累计飞行时间312小时25分。经秋季成苗调查,全市共调查样地3257个,其中有效样地2717个,有苗样地1269个,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株数3886株,播区平均有苗样地频度46.7%,成苗面积20.28万亩,成苗等级综合评定为可。此外,由于项目区属于远沙大沙地带,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加之今春干旱少雨,致使2011年度39块播区中7块播区成苗不合格,其中合格面积35.4万亩,不合格面积9.6万亩,合格率为78.7%。 

主要技术措施:一是飞播期间,项目实施单位专门成立了飞播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飞播造林工作,确保飞播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飞播造林采用GPS导航技术,并通过电脑软件分析GPS导航轨迹图来评价飞行作业质量。三是飞播种子全部由碧森种业公司提供的符合国家Ⅱ级以上的优良种子,并对主要植物种采取种子包衣、丸化处理。四是目前我市飞播造林逐步向远沙、大沙推进,对人畜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沙区,采取锁边或半围封的方式进行围栏封禁,对高大沙丘和风蚀严重的地方设置沙障。五是飞行作业采取穿梭式和复合式方式,以保证播区当年成苗率。六是针对高大沙丘当年飞播治理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一些困难地的播区在飞播前一年先进行围封或先设沙障,作为预备播区,播区内的天然植物沙米等在围封后自然恢复较快,成为天然沙障,第二年飞播成效显著,又可降低飞播成本。七是在飞播造林树种配置模式上,增加了柠条、花棒等目的植物种,这样播区成林后,群落比较稳定。 

2011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总投资4695万元,其中人工造林960万元,飞播造林3000万元,封山育林735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由于任务下达较晚,目前资金正在拨付中。 

(二)森林管护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633.58万亩,森林管护事业费11231.4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165.37万亩,管护资金826.8万元;集体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3468.21万亩,管护资金10404.6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于任务下达较晚,各旗区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因此,2011年我市天保工程实际落实管护面积1605万亩(与2010年任务相同),共设置护林大队72个,落实管护人员2264人。工程区实行二级责任状签订制度,即林业局和护林大队(乡镇林业站、林场)签订管护责任状,护林大队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真正做到护林员、地块、责任、奖罚四落实。今年,我市管护成效显著。一是各旗区加大了禁牧、休牧政策的执行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实绩考核范围,偷牧、滥牧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各旗区林业局加强了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在护林员的聘用上,采取持证上岗、一年一聘的办法,对不合格的护林员坚决清退,同时加大了对护林员的培训力度,护林员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工程区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盗伐现象明显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率降低,植被恢复明显,林分质量不断提高。 

(三)职工社会保险 

截至目前,我市天保工程区各国有场站职工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076人(其中离退休职工3人),实际参保人数1076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756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51人),实际参保人数1756人,参保率为100%;应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513人,实际参保人数分别为381人,参保率为25.2%;应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513人,实际参保人数为0。2011年是天保工程二期的开局之年,与天保工程一期相比,中央财政大幅度提高了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全市国有场站职工社会保险补助金由2010的464.5万元提高到2011年1758.6万元,是2010年的3.8倍。由于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提高,大大减轻了各旗区财政负担,为职工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实现全员参保提供了保障,为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工作信心。 

(四)“四到省”考核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和自我考核工作的通知》(内林办函〔2011〕165号),我市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自我考核〉通知》(内林函〔2003〕5号)要求,在各旗区天保工程“四到省”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进行了市级复查,形成复查报告和“四到省”考核报告。我市2010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自我考核得分为89.7分。另外,根据《关于2010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内林天字〔2011〕1号),5月11日—16日,自治区核查组对达拉特旗、东胜区进行核查,结果显示:达拉特旗、东胜区全部完成了2010年度天保工程的各项任务。同时,也指出一些问题:达拉特旗中央国债资金地方配套没有到位。东胜区规章制度中管理办法不健全;木材采伐缺2张(265m3)林木采伐许可证。此外, 6月16日—6月19日,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核查组对市造林总场2010年天保工程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核查组对市造林总场2010年天保工程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市造林总场把工程实施和后续产业结合的很好,通过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合理利用经营林地资源,取得了丰硕成果,增强了国有林场的活力。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区活办明显增强,富余职工妥善安置,职工收入逐年增加。最后,核查组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广泛宣传天保工程实施的意义,做到电视里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中有文字,墙上有制度;二是要深刻理解天保工程二期实施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联系旗区督查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抓实林业工作,按照市局部署,我中心对鄂托克旗2011年全年林业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 

经督察,鄂托克旗完成春季新造林面积5.7万亩,其中樟子松基地建设1万亩、义务植树0.7万亩、2010年“三北”四期工程4万亩;完成2010年补植任务77.3045万亩,其中2009年公益林补偿项目补植8.3045万亩、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补植4万亩、2000年—2009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区补植65万亩;完成产地检疫0.183万亩,此外通过在全旗各交通入口设卡检疫,共复检苗木48万株,销毁带检疫性病虫害苗木658株,退回原地苗木2500株;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林地面积为1114.6015万亩,占林改面积的83.7%,已核发林权证3934本,发证面积达364.9215万亩,发证率为27.4%;纳入棚户区改造的职工为41名,并统一安排在乌兰镇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由乌兰镇政府集体负责建设工作;拟建乡土树种苗圃一座,拟建干旱硬梁区科技示范项目一个,目前这两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同时,按照市局要求,在飞播期间,我中心抽调了一名技术人员对鄂托克旗林业局2011年飞播造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天保工程区富余职工(护林员)培训工作 

2011年,我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鄂托克前旗和市造林总场富余职工(护林员)进行了培训,共培训富余职工(护林员)324人,其中鄂托克前旗157人,市造林总场167人。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别对护林员讲授了森林管护、公益林补偿、造林技术规程、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专业知识,并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们进行了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一是使富余职工尽快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其分流转岗、适应更多工作岗位和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二是不断提高学员们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使他们明确从事森林管护的职责,增强其工作的责任心;三是使学员们开阔视野,拓宽增收渠道,为其增加收入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011年我中心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北站《干旱半干旱丘陵区针阔叶树种人工保护与恢复技术推广项目》,该项目计划完成500亩,实际完成500亩。项目区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天然次生林分布区。苗木栽植后,我中心于今年9月27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调查。采用样线调查法,在项目区随机抽取了4块样地,共抽取油松390株,山杏390株,通过对样本的测量,油松平均高为18.5cm,成活率达87.3%;山杏平均高为11.6cm,成活率达86%。苗木成活率较高。分析成苗原因,一是所使用的油松容器苗和山杏速生苗具有发育良好的完整根团,且抗病性强,春季萌动早,栽植后缓苗期短。二是苗木栽植后,采用地表覆膜的方式进行抗旱保水保湿,为苗木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苗木成活率明显高于未采取覆膜措施的地块,据调查,成活率提高66%。三是由于管护措施得当,项目区内无人为破坏和牲畜啃食现象发生。因此,为了有效保护我市天然次生林,改变本地区的生态状况,建议以后在这一地区广泛的推广这一技术。 

五、公益林补偿工作 

(一)2010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情况 

201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367万亩,补偿资金12762.6万元。其中国有林补偿面积113.13万亩,补偿资金537.4万元;集(个)体林补偿面积1253.87万亩,补偿资金12225.2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到位率100%。按照自治区批复的国家级公益林实施方案,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林农个人的经济补偿资金为10971.2083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资金发放3594.8664万元,发放率32.8%。其中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已全部完成对林农个人的经济补偿费兑现工作,发放补偿资金2371.445万元,发放率100%,其余旗区由于林权证发放缓慢,林农个人经济补偿未能全部兑现;用于管护人员劳务支出费用为999.1079万元,全市现已发放护林员管护工资717.4175万元,发放率71.8%,剩余部分待年底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发放;用于公共管护统筹资金792.283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86.325万元,占计划的74%。其中档案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设备及药品购置工作已完成,对网围栏维护完成17.576公里,建设防火隔离带25.625公里,完成护林员培训1179人次,其他项目资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另外,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林业部门公益林管护的有关规定,各实施单位根据管护等级、管护难易程度及林地权属等因素将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各管护单位与管护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和管护责任,并严格管理考核,确保管护效果。2010年,全市落实管护人员2934人,签订管护合同5131份。 

(二)2011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情况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551.64万亩,补偿资金14440万元。其中,国有林补偿面积137.83万亩,补偿资金655万元;集(个)体林补偿面积1413.81万亩,补偿资金13785万元。目前,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联合评审,待批复下达后即可开展此项工作。 

六、党风廉政及机关制度建设情况 

2011年,我中心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其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 

今年,我中心集中学习讨论了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及丁崇明局长在全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同时,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大讨论。在学习过程中,每一位职工学习热情非常高,学习气氛浓厚。通过学习,大家深刻领会了会议的精神实质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今后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我支部由主要领导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学习的内容,并定期分析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根据责任制分工,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门落实了具体主管人、参与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活动,加强了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思想信念,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积极参加市林业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鄂尔多斯撤盟设市10周年,市天保中心、种苗站联合党支部参加了市林业局组织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红歌大赛,通过活动增加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充分展现了我支部锐意进取,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七、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方面 

1.随着天保工程实施年限的延长,部分旗区对工程管理有所松懈,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成苗成效调查、补植补播等检查验收和监管力度不够。 

2. 工程质量有所下滑。一是由于项目区面积大、劳力缺乏、机械化程度低,主要植物种退化严重,形成残次林,灌木资源存量降低,难以进档,造成成效不合格;二是由于飞播项目区属于远沙大沙地带,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加之今春干旱少雨,致使部分播区成苗率较低;三是在飞播种子处理方面,由于处理技术不过关,种子驱避效果差,鸟鼠对种子取食严重,造成播区成苗率降低。 

3. 由于今年任务下达较晚,致使人工造林和封育任务没有完成。 

4.由于林权证发放缓慢,造成公益林补偿资金滞留,导致部分林农个人补偿金无法及时兑现,致使这一惠农政策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各旗区林业局要尽快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一协调加以解决。 

5. 部分公益林补偿项目实施单位管护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未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未对护林员进行上岗培训,护林员巡山次数不够、巡山记录不全等问题。要求各旗区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与管护人员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同时对管护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提高管护成效。 

6.个别旗区对天保工程上报数据极端不负责任,瞒报、误报、漏报现象十分严重。天保工程对上报数据要求非常严格,一旦报错,很难更改,会给项目实施和管理单位造成很大麻烦,如2010年4月我市及各旗区上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界定报告中的资源数据,不符合实际的数据无法更改,而且自治区完全依据本数据下达任务,没有调整的余地,工作非常被动。 

(二)内部管理方面 

1.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便妥善协调好工作的每一环节,确保工作效率。 

2.思想有待于进一步解放,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八、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中心将继续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统领全局,以全面推进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构筑新思路、确定新目标,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 

(一)认真做好天保工程各项工作 

1.公益林建设 

2012年,是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年计划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63万亩,其中封山育林13万亩、人工造林25万亩、飞播造林25万亩。天保工程二期,国家大幅提高了公益林建设标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指导方针,对工程实施中的各个环节进一步严格把关,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天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季度报表按时上报,确保数据的连续性与准确度。加强工程资金管理,认真开展天保工程“四到省”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森林管护 

2012年全市将落实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达3633.58万亩,是2010年的3.4倍。针对我市森林管护面积大、任务重、责任重的特点,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管护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强化管护措施,完善管护责任制,巩固扩大天保工程一期森林资源管护建设成果。二是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规划的任务,编制完善森林管护经营规划方案,将规划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个管护人员。进一步完善管护合同内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加大对森林资源管护事业费的监督。四是加强森林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资源管护的任务分布情况,加强管护道路、管护站的建设,不断完善管护网络体系。 

(二)公益林补偿 

为确保2012年全市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中心将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结和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组织编制201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对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同时重点研究解决资金滞留问题。 

(三)林业技术推广项目 

2012年我中心计划完成林业技术推广项目一项,目前已向自治区林业厅申报《鄂尔多斯地区柠条等植物种飞播造林技术推广项目》作为2012年储备项目。 

(四)强化内部职工管理 

为全面提高单位办事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办公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素质,使职工形成步调一致、统一指挥的良好工作氛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夯实创建“事业学习型单位”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激发内在活力,把学习创新、工作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学习来实现工作创新,把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提高内在素质,把学习转化为创造性工作。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把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作为职工行为准则。四是要通过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力度,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增强履职本领、服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