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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12-14     来源:市天保中心      作者:贾学文

  2012年在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紧紧围绕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总体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使天保工程、公益林补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天保工程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益林建设

  2012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为3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万亩(乔木造林1.5万亩、灌木造林4万亩),封山(沙)育林12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为100%。经秋季调查,人工造林当年成活率为85%,飞播造林播区平均有苗样地频度达57.7%,成苗等级综合评定为良,面积合格率为100%2012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总投资为4170万元,其中人工造林930万元,飞播造林2400万元,封山育林84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但无投资。

  主要技术措施:一是结合我市“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以“三区划分”为依据,坚持“集中连片、科学合理、重点生态区域优先、从易到难”的原则,尽量将工程实施地块选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内,在考虑自然条件的同时,还注意选择在群众勇于接受、乡村领导普遍重视的区域;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人力不易到达的远沙大沙等困难地区,主要采取飞播造林的方式进行治理,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零星地块主要采取人工造林的方式进行治理,对濒危植物、天然次生林和自然更新萌蘖能力较强的森林分布区,主要采取人工封禁的措施,促进植被自然恢复;三是强化工程管理,从计划、作业设计和审批、种苗质量、施工和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严把设计关、苗木关、整地关、栽植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森林管护

  我市天保工程二期2012年规划森林管护面积为5185.22万亩,其中国有林303.2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1413.81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3468.21万亩。截至目前实际落实管护面积5185.22万亩,管护合同签订率为100%,落实管护人员27747人,护林员每月巡山次数均能达到25天以上,多数实施单位相关管护设施配备齐全。

  在管护措施方面:一是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禁牧、休牧、轮牧政策,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实绩考核范围;二是为了加强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都相应制定了《护林员考核办法》、《森林管护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大了对护林员的培训力度,使护林员素质不断提高;三是本着“人员、责任、地块、标志、奖惩”五落实的原则,继续实行二级责任状签订制度,即林业局和护林大队(乡镇林业站、林场)签订管护责任状,护林大队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层层落实责任。目前项目区形成了旗区(局)、乡镇(场、站、圃)、村三级管护网络和国有管护、集体管护、个体管护三种类型,使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今年,我市管护成效显著,使工程区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盗伐现象明显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率降低,植被恢复明显,林分质量不断提高。

  (三)职工社会保险

  截至目前,我市各国有场站职工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04人,实际参加保险人数904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405人(其中退休职工192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405人,参保率为100%;应参加失业保险为141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966人,参保率为68.4%;应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41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633人,参保率为44.8%;应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34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557人,参保率为41.5%。职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之所以没有达到100%主要是达拉特旗、东胜区和杭锦旗没有为职工参保。目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为职工基本解除了后顾之忧。由于2011年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准旗、伊旗、鄂托克前旗)职工社会保险(主要指养老和医疗)由各地方财政统一缴纳,因此造成资金结余535.77万元,目前已向自治区财政厅和林业厅申请变更为国有林管护费,待批复后方可实施。

  (四)政社性补助情况

  由于天保工程二期政社性补助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林业厅统一安排,目前2012年政社性补助资金还没有下达。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政社性补助资金32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实施单位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各单位根据森林公安业务装备标准和工作实际,已购置完成通信、刑侦、警用交通工具等各类警用装备和专用设备。

  二、天保工程核查情况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天保工程二期2011年度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内林办函〔2012209号),我中心在各旗区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市级复查。另外,517日—24日,自治区核查组对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天保工程二期2011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结果显示,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2011年度天保工程大多数任务已较好的完成。但同时也指出一些问题:准格尔旗天保工程档案没有专人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划分不明确;部分乡镇管护合同有重复。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部分管护地块的管护合同还没有签订完成。

  三、旗区督查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抓实林业工作,按照市局部署,我中心分别于4月中旬和5月下旬对鄂托克旗2012年春季造林和雨季造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

  (一)春季造林

  鄂托克旗共完成春季新造林面积8.1294万亩,其中天保工程2万亩、“三北”防护林3万亩、退耕还林2万亩、干旱硬梁区治理示范项目0.7万亩、义务植树0.4294万亩;完成产地检疫0.1915万亩,此外通过在全旗各交通入口设卡检疫,共复检苗木200万株,同时进一步加大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工作信息4期,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林地面积为1331.586万亩,其中商品林15亩,公益林1331.5845万亩。商品林已经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发证1本、面积15亩,发证率100%;公益林已完成林权勘界面积1331.5845万亩,占任务面积的100%,涉及7600多户,共收集林权登记材料1.6万余宗,完成内业审核1.3万宗,核发林权证3933本、面积364.92万亩,发证率27.4%;在森林防火方面,鄂托克旗329日在蒙西镇举行防扑火实战演练,并在乌兰镇实验小学开展了防火知识培训讲座,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270余条,在重点火险区设立防火标牌170块,同时清理了重点火险区林下杂草670亩,开设防火隔离带50公里。

  (二)雨季造林

  鄂托克旗林业局通过对2011年度重点工程逐小班自查,确定今年雨季补植补造任务为6.68万亩,其中天保工程飞播造林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4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1万亩、天保工程封育0.05万亩、“三北”防护林0.5万亩、退耕还林封育0.03万亩。目前,补植补造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护林员培训工作

  2012年各项目实施单位共培训护林员22915人。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别对护林员讲授了森林管护、公益林补偿、造林技术规程、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专业知识,并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们进行了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使护林员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了护林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使他们明确从事森林管护的职责,增强其工作的责任心,同时使他们开阔了视野,为其增加收入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杭锦旗、东胜区、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护林员培训班上,市天保中心派相关技术人员对护林员进行了授课指导。

  五、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012年,我中心承担了自治区三北站《鄂尔多斯地区柠条等植物种飞播造林技术推广项目》,该项目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马新布拉格嘎查3号飞播区,项目区为缓起伏沙地和覆沙梁地,建设规模1250亩。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飞播完成后,我中心于今年9月底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调查。通过采用在播区内垂直于播带等距离(线间距为1-3km)设置调查线的方法。共调查样地68个,其中有效样地数62个,有苗样地数27个,平均每公顷有效苗株数1900株,播区平均有苗样地频度为43%,成苗等级综合评定为可。柠条作为鄂尔多斯地区的乡土树种,具有抗干旱、耐瘠薄、耐风蚀沙埋、多年不死、群落稳定等特点,其独特的生态生物学特性决定它属于深根性植物,而且可以和很多浅根性植物种互生,从而能更有效的起到防风固沙和保持水土的作用。飞播柠条后,播区可以形成稳定的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柠条、杨柴、籽蒿、沙打旺等群落。该项目的实施,对加速鄂尔多斯地区生态建设,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该项目是在2011年依托天保工程飞播造林完成的,且飞播当年气候较为干旱,使项目区柠条当年成苗率稍偏低。

  六、公益林补偿工作

  20112012年,自治区每年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551.64万亩,其中国有林137.83万亩,集(个)体林1413.81万亩。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编制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各实施单位根据下达的面积和资金,结合各自的实际,编制完成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并已通过自治区林业厅和财政厅的评审。

  (一)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林业部门公益林管护的有关规定,我市根据管护等级、管护难易程度及林地权属等因素将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林地权属为个体的,谁受益,谁管护,谁即为护林员;林地权属为国有、集体的以及林农个人无力承担管护责任的,由旗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全市共划分管护责任区407个,配备专职护林员541人。各管护单位与管护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和管护责任,并严格管理考核,兑现奖罚,确保管护效果。

  (二)补偿基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用于林农个人补偿及管护等项开支平均标准为:国有林每年每亩4.75元,集(个)体林每年每亩9.75元。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运行,实行“三专一封闭”,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同时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资金的高效、合理、安全运行。

  2.公益林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20112012年,自治区累计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8880.00万元,其中国有林补偿资金1310.00万元,集(个)体林补偿资金27570.00万元。按照我市2011年和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用于护林员劳务报酬共计2038.086万元,用于林农集(个)体补偿资金共计25039.1235万元,用于档案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共管护支出共计1802.51万元。

  目前,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各旗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对林农集(个)体补偿到户以及护林员劳务报酬的发放工作正在进行,截止201210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护林员管护工资1839.3475万元,剩余部分待年底考核验收合格后全部发放;完成林农集(个)体补偿性支出12597.772万元,其余部分正在发放当中,其中我市准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以及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农集(个)体补偿性支出已全部完成;档案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

  七、党风廉政及机关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市局安排,我中心于4月中旬集中学习了2012年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廉素市长在二届六次会议上的讲话。在学习过程中,每一位职工学习热情非常高,学习气氛非常浓厚。通过学习,大家深刻领会了会议的精神实质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今后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对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加强思想信念教育,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起到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我中心根据市局制定的“工作到村、服务到户、温暖到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先后2次到鄂托克前旗特布德嘎查进行帮扶。在这次活动中,我中心主要以“机关转变作风、干部受锻炼、群众得实惠”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更充分了解和体验了基层群众的生活生产状况和冷暖疾苦,进一步明确了帮扶任务。

  八、存在问题

  (一)随着天保工程实施年限的延长,部分旗区对工程管理有所松懈,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和监管力度不够。

  (二)个别旗区对天保工程上报数据不负责,误报、乱报现象严重。天保工程对上报数据要求非常严格,一旦报错,很难更改,会给项目实施和管理单位造成很大麻烦。

  (三)由于没有专门的平茬抚育资金,使我市灌木平茬工作一直滞后,各项目区灌木资源难以更新复壮,主要植物种杨柴、柠条、花棒等退化较为严重,部分项目区已形成残次林,灌木资源存量逐年降低。

  (四)天保工程管理经费严重不足,使天保工程管理难度加大。

  (五)由于林权证发放缓慢,造成公益林补偿资金滞留,导致部分林农个人补偿金无法及时兑现,致使这一惠农政策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各旗区林业局要尽快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一协调加以解决。

  (六)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管护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未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未对护林员进行上岗培训,护林员巡山次数不够、巡山记录不全等问题。要求各旗区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与管护人员签订森林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同时对管护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提高管护成效。

  九、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中心将继续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统领全局,以全面推进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构筑新思路、确定新目标,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

  (一)认真做好天保工程各项工作

  1.公益林建设

  2013年,我市计划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飞播造林25万亩。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指导方针,对工程实施中的各个环节进一步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2.森林管护

  2013年全市将落实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达5185.22万亩。针对我市森林管护面积大、任务重、责任重的特点,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管护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强化管护措施,完善管护责任制,巩固扩大天保工程一期森林资源管护建设成果。二是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规划的任务,编制完善森林管护年度计划,将规划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个管护人员。进一步完善管护合同内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加大对森林资源管护事业费的监督。四是加强森林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资源管护的任务分布情况,加强管护道路、管护站的建设,不断完善管护网络体系。

  (二)公益林补偿

  为确保2013年全市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中心将认真做好201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结和2013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组织编制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对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同时重点研究解决资金滞留问题。

  (三)林业技术推广项目

  2013年我中心计划完成林业技术推广项目一项,目前已向自治区三北站申报《低压水冲种植长枝沙柳技术推广项目》作为2013年储备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低压水冲长枝沙柳的造林方式,一次性完成沙柳造林和灌水工序,使枝条与沙土结合紧实,进一步提高造林效率、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不断加快防沙治沙建设步伐。为促进沙区固沙造林提供示范作用。

  (四)强化职工管理

  为全面提高单位办事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办公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素质,使职工形成步调一致、统一指挥的良好工作氛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夯实创建“事业学习型单位”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激发内在活力,把学习创新、工作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学习来实现工作创新,把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提高内在素质,把学习转化为创造性工作。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把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作为职工行为准则。四是要通过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力度,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增强履职本领、服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