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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市天保局      作者:贾学文

2013年在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鄂尔多斯林业现代化建设总体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使天保工程、公益林补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天保工程二期2013年应到位资金4245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310万元,分别为人工造林420万元、封山(沙)育林490万元、飞播造林24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9143万元,分别为森林管护费11231.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153万元、职工社会保险补助金1758.6万元。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到达各旗区财政。

二、天保工程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益林建设

201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2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乔木造林1万亩、灌木造林1万亩),封山(沙)育林7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由于公益林任务下达较晚,错失了造林季节,目前只完成飞播造林11万亩,经秋季成苗调查,飞播造林播区有苗样地频度达47.9%,成苗等级综合评定为可;人工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地块已全部落实,但还没有实施,预计明年春季开始实施。

主要技术措施:一是结合我市“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以“三区划分”为依据,坚持“集中连片、科学合理、重点生态区域优先、从易到难”的原则,尽量将工程实施地块选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内,在考虑自然条件的同时,还注意选择在群众积极接受、乡村领导普遍重视的区域;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人力不易到达的远沙大沙等困难地区,主要采取飞播造林的方式进行治理,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零星地块主要采取人工造林的方式进行治理,对濒危植物、天然次生林和自然更新萌蘖能力较强的森林分布区,主要采取人工封禁的措施,促进植被自然恢复;三是强化工程管理,从计划、作业设计、审批、种苗质量、施工和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严把设计关、苗木关、整地关、栽植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在封育目的树种确定方面,因地制宜,以优先封育特色树种、濒危植物、天然次生林等为原则,如:准格尔旗的天然次生林杜松、柳叶鼠李、黄刺玫;杭锦旗的沙冬青、四合木、霸王、红沙;鄂托克旗的狭叶锦鸡儿、藏锦鸡儿、刺叶柄棘豆;鄂托克前旗的甘蒙锦鸡儿、藏锦鸡儿等。这样既有效保护了国家、自治区级的濒危保护植物,又拓展了我市封山(沙)育林的区域空间;五是飞播种子全部由碧森种业公司提供的符合国家Ⅱ级以上的优良种子,并对主要植物种采取种子包衣、丸化处理;六是加大沙障设置力度,在播区内高大沙丘和风蚀严重地区设置人工沙障,确保飞播成效;七是在工程建设检查验收方面,市林业局成立了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督查办公室,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从制度和组织上为工程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二)森林管护

我市天保工程二期2013年规划森林管护面积5500.1万亩,其中国有林303.2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1728.69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3468.21万亩。实际落实管护面积5500.1万亩,与各旗县级实施单位签订管护合同的护林员人数达32424人,其中专职护林员5226人、林权所有者管护人员(谁的林子谁管护)27198人。此外,随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全市森林管护从认识、工作氛围到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发生巨大转变。我市管护成效显著,通过人工看护、林政管理,使管护区内森林火灾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使生态建设成果得以巩固,植被恢复迅速,林分质量不断提高。

在管护措施方面:一是根据我市管护面积大、任务重的特点,为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市林业局和市天保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公益林管护实施细则》,并在8月份召开了全市公益林管护调度会,并就《细则》进行了研讨,预计年底前出台。同时各工程区也相应制定了《森林管护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森林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检查验收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建立了森林管护承包责任制,对森林管护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管护责任,落实了管护措施;二是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旗区都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为组长的天保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和组织工程实施,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管护责任,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三是随着生态补偿这项惠民政策逐步深入人心、惠及林权权利人,既解决了长期困扰的公益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同时又让广大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了一定补偿,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为公益林保护管理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四是带动了公益林管护能力的提升,管护力量的加强,管护方式的优化。管护队伍从兼职管护、附带管护向专人管护、专业队伍为主管护转变,从季节性、一般性管护向常年性的责任区管护转变。从护林员的培训、聘用到合同签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已趋于成熟,基本建立起一支以专职护林员为骨干、林权所有者为主体的管护队伍,形成了一套覆盖旗区、乡(镇、苏木)、村(嘎查)、连接基层护林员的森林管护管理网络体系,实现了天保工程区公益林管护的全覆盖,公益林管护初步走出了一条与当前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路子。

(三)职工社会保险

天保工程二期实施以来,国家进一步提高了工程区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标准,由天保工程一期的每年465万元提高到目前的每年1758.6万元,加之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基本解决了林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造成的参保费用缺口问题,确保了国有职工尽可能全员参保,使职工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职工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国有职工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77人,实际参加人数877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5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553人,参保率为100%;其余“三险”除个别旗区没有参保外,其他旗区全部参保。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全部能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促进了工程区社会稳定。

(四)政社性补助情况

由于天保工程二期政社性补助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林业厅统一安排,目前2013年政社性补助资金还没有下达。2012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政社性补助资金34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实施单位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各单位根据森林公安业务装备标准和工作实际,已购置完成通信、刑侦、警用交通工具等各类警用装备和专用设备。

三、天保工程核查情况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天保工程二期2012年度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内林办发2013144),我局在各旗区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市级复查。另外,5月至6月,自治区核查组和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核查组又分别对乌审旗、鄂托克旗和伊金霍洛旗天保工程二期2012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核查组对实施单位2012年天保工程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工程实施和管理提出了宝贵意见,同时各项目单位也对核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总结

四、旗区督查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抓实林业工作,按照市局部署,我局分别于春季和秋季对鄂托克旗2013年造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并向林业局提交了督查报告。督查结果显示,鄂托克旗林业局能够积极抢抓造林季节,强化组织领导,在春季和秋季造林开始前,组织各相关技术人员对各造林地块立地条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并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规划,确定造林规模,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进行全程的检查指导,确保了造林成效,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春季和秋季造林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护林员培训工作

2013各项目实施单位共培训护林员22000人次。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别对护林员讲授了森林管护、公益林补偿、造林技术规程、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专业知识。通过培训,使护林员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了护林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使他们明确从事森林管护的职责,增强其工作的责任心,同时使他们开阔了视野,为其增加收入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013年我局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北站《低压水冲种植长枝沙柳技术推广项目》,该项目计划完成1500亩,实际完成1500亩。项目区位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苗木栽植后,我局于今年10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调查。通过对样本的测量,沙柳当年成活率达97%以上、当年生长量平均为1.5m、萌蘖枝条数量为28条、当年地上生物量为1.75kg、基径为0.65cm。分析原因,主要为栽植时一次性完成沙柳造林和灌水工序,使枝条与沙土结合紧实,进一步提高造林效率、造林成活率

七、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201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866.52万亩,下达补偿资金17510万元(不包括新追加补偿资金8643万元),我市各实施单位根据下达的面积和资金,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编制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

(一)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林业部门公益林管护的有关规定,我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根据管护等级、管护难易程度及林地权属等因素将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林地权属为个体的,谁受益,谁管护,谁即为护林员;林地权属为国有、集体的以及林农个人无力承担管护责任的,由旗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按照遵守法律,身体健康,热爱林业,责任心强等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用专职护林员。全市共配备专职护林员479人。各管护单位与管护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和管护责任,并严格管理考核,兑现奖罚,确保管护效果。

(二)补偿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用于国有和林农个人补偿及管护等项开支平均标准为:国有林每年每亩4.75元,集(个)体林每年每亩9.75元。2013年,鄂尔多斯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866.52万亩,补偿资金17510万元,其中国有林补偿面积137.83万亩,补偿资金655万元,集(个)体林补偿面积1728.69万亩,补偿资金16855万元。目前,补偿资金已全部划拨到位,各旗区按照自治区批复的方案正在实施当中。

2.公益林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2013年,下达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866.52万亩、补偿资金17510万元,其中用于林农个人补偿15650.8845万元,护林员劳务报酬803.7155万元,公共管护1055.4万元(包括:档案建设48.6292万元,森林防火107.607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29.553万元,效益监测费129.792万元,设施维护、围封、培训等539.8188万元)。目前,各旗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对林农集(个)体补偿到户以及护林员劳务报酬的发放工作正在进行。截止201310月,全市累计发放护林员管护工资615.935万元,占应支出的76.63%,剩余部分待年底考核验收合格后全部发放;完成林农集(个)体补偿性支出12573.64万元,占林农个人补偿资金的71.8%,其余部分正在发放当中,其中我市准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以及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农集(个)体补偿性支出已全部完成;档案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共管护支出项目已全部完成。

八、党风廉政及机关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20余次,学习的主要内容为相关林业知识和中央政策等。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对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加强思想信念教育,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起到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九、问题与建议

(一)随着天保工程实施年限的延长,部分旗区对工程管理有所松懈,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和监管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检查验收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由于没有专门的平茬抚育资金,使我市灌木平茬工作一直滞后,各项目区灌木资源难以更新复壮,主要植物种杨柴、柠条、花棒等退化较为严重,部分项目区已形成残次林,灌木资源存量逐年降低;建议国家将灌木林抚育纳入森林抚育任务。

(三)补偿资金发放缓慢,大额提现。由于部分旗(区)尚未启用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大额提现的现象,且资金发放缓慢;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部使用惠农一卡通对补偿资金进行发放。

(四)集(个)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基本执行谁的林谁管护,农牧民兼职护林员队伍庞大,对护林员的管理难度较大;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较为详细的护林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护队伍建设。

(五)由于工程任务下达较晚,使2013年公益林建设任务没有完成;建议自治区提前下达公益林建设任务。

(六)部分旗区财政不能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施工和建设造成一定影响;建议财政局加强资金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七)天保工程管理经费严重不足,使天保工程管理难度加大;建议上级部门在工程管理经费上予以倾斜。

(八)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建议加强集体学习的频率和效率,实行集体学习和职工自主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十、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构筑新思路、确定新目标,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

(一)公益林建设

2014年,我市计划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3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指导方针,对工程实施中的各个环节进一步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森林管护

2014年我市在森林管护面积方面,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管护成效,确保管护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强化管护措施,完善管护责任制,巩固扩大天保工程一期森林资源管护建设成果。二是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规划的任务,编制完善森林管护年度计划,确保将落实到山头地块的管护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个管护人员身上。进一步完善管护合同内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加大对森林资源管护事业费的监督。四是加强森林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资源管护的任务分布情况,加强管护道路、管护站的建设,不断完善管护网络体系。

(三)公益林补偿

为确保2014全市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将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结和2014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工作。对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同时重点研究解决资金滞留问题。

(四)强化职工管理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职工内部管理。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夯实创建“事业学习型单位”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激发内在活力,把学习创新、工作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学习来实现工作创新,把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提高内在素质,把学习转化为创造性工作。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把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作为职工行为准则。四是要通过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力度,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增强履职本领、服务本领。

(五)其它工作

进一步增强国有职工社会保障,确保职工全员参保,按时缴纳各项保险;本着积极、准确、按时上报的原则,积极做好天保工程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便于各级工程管理单位及时掌握工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天保工程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向内蒙古三北站申报2014年林业技术推广项目一个,并确保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