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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1-06-22     来源:动管站      作者:鄂托克旗森林公安

鄂托克旗森林公安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保我旗野外种群的安全,杜绝因鸟类迁徙引起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对候鸟的越冬地、停歇地、迁徙路线,指定专人和发动群众进行实时监控和巡查,及时了解鸟类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徙动态,做到掌握信息并排除隐患。每个饲养场所都应作为监测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饲养的野生鸟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或者在野外同一地点发现有成批的野鸟死亡(3只以上),及时向森林派出所报告。森林派出所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及时将情况通报旗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会同防疫监督机构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疫情报告要建立日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野生动物疫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督察室、法制室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森林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准备、落实应急处理经费、组织预防和技术攻关研究、组织对野生鸟类重要停歇地、迁徙路线的监测以及市场、经营户进行检查,宣传疫病预防知识等。 
三、疫源疫病预防  
  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陆生野生动物分布及活动规律,并做好必要的物资贮备,确保当突发性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出现时,能快速、科学、有序、安全、有效地妥善应对。要严厉打击各类无证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切实抓好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以及侯鸟迁徙停歇地,越冬地和繁殖地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长效机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及应急所需经费要争取纳入财政预算。 
(二)技术保障 
  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疫情期间全省鸟类迁徙路线、停歇地和重点分布区的监测技术指导工作。 
  要加强野生鸟类禽流感预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停止一切猎捕、捡拾鸟类的行为,禁止开展一切形式的观鸟活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