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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1-06-24     来源:市动管站      作者:鄂前旗林业局

   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检测工作,及早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降低疫情风险和危害,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野生动物疫源疫情应急工作,坚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群防群控、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迅速控制、减少损失”的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的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检测与防控工作,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各二级单位、国营林场站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  建立野生动物疫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呼格吉乐图(局长、总支书记) 
副组长:那贡达来(副局长兼森林公安局长) 
金伊拉图(副局长) 
成 员:马玉平(资源林政站长) 
    革命(森林公安刑警队队长) 
    纪占录(办公室副主任) 
     高红霞(资源林政站工作人员) 
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林政站。值班电话:0477-7629226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野生动物疫病疫情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上报工作; 
4、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隐患排查和预防工作; 
6、负责本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报告; 
7、承担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野生动物疫情报告与监测信息的发布 
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渠道畅通,在候鸟迁徙防控时期,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为: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染疫、疑似染疫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是否是迁徙物种、同种野生动物数量(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免疫情况)、死亡数量、诊断情况: 
(三)是否有人员感染以及流行病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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